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司仪协会档案管理制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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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时间:2016-10-25 13:30作者:司仪协会来源:长春司仪协会网址:http://www.ccsyzcr.com

司仪协会档案管理制度


第一章             总则

一、为加强司仪协会档案的科学管理,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,更好地为协会工作服务,制定本办法。

二、档案是指过去和现在的司仪协会会员从事主持、讲课等活动直接形成的对司仪事业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、声像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。

三、协会档案工作的管理实行文体合一、纸质和电子文件合一的管理,对全部档案进行统一管理。

第二章 档案工作的基本任务

四、管理协会的全部档案(包括:纸质、电子、照片、图表、声像等)。负责档案的收集、整理、鉴定、立卷、归档、保管、提供利用、统计、编研、移交、销毁和安全。

第三章             归档内容

五、为了完整、系统地保存协会的录音、录像、磁盘、照片等各种载体档案,凡是属于司仪协会活动、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,均属归档范围。

1、上级单位召开的会议的主要文件材料;凡上级单位颁发的属于本协会主要业务并要执行的文件以及普发的、非本协会主管业务但需要贯彻执行的法规性文件;

2、上级领导视察、检查本协会工作时的重要批示、讲话、题词、照片和有特殊保存价值的录音、录像等材料;

3、本协会召开的会员代表大会、理事会会议等全套文件以及录音、录像、照片等材料;


4、本协会召开的业务会议材料;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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